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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为何剑指代言明星?

2009-02-26 18:29 阅读(?)评论(0)

据新华社报道,将要提请人大审议的《食品安全法》已明确增加了“名人代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条款,很是惊异。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网络媒体都大量报道要追究代言明星责任的诉求,还搞了一些投票。图示为截图:

还有一些留言:
坚决支持追究代言人的责任,否则,要钱不要脸的婊子会越来越多。
所谓的明星大腕,当年的下九流,现在来妖言惑众损害老百姓就是一个字:杀!
强烈支持“追究明星责任”,明星用广告今后应该是重点监控的对象。
现在的明星,啥产品她或他都敢代言,对产品销售起误导作用,早该管管了。
明星代言就是给劣质食品包装!代言明星就是同犯!食品没有问题何须明星代言!
特别是有害产品,它卖不出去,又想暴利,只能请啥都不懂的狗屁明星代个言。当然要负责任。
现在明星代言太随意了,只看钱!
强烈支持!一定要让他们倾家荡产!
坚决支持,要追究媒体和代言明星的责任。
强烈支持,让其倾家荡产,让其万劫不复,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死刑,并用他生产的产品喂他的孩子。
一些媒体、明星只认钱,不认命,缺乏必要的社会责任心!出了问题因该问责。
明星的主要收入就是广告,而这些产品不是有问题的就是暴利产品。
很明显他们是合伙坑人,是团伙犯罪,可他们却从没被追究。
有些明星被铜臭迷住了良心和社会责任!
我认为当前做广告的明星几十万上百万上千万,这些钱都是广大消费者买单。出了事找明星是合情合理的。这个提案好,不能让那些不负责任的明星光知道捞钱,不承担责任。

想想也是,能靠广告赚钱的人是绝对少数,这种投票的结果是不会有意外的,我当时只当作又是一次媒体炒作而已,网站为追求点击率搞这种似是而非的投票也属正常,很快就会烟消云散了,并未当回事,没想到现在要当真了。如果网络投票就能决定问题,特别是未经细致规划、事前辩论的投票,那我们不妨设想如下问题“是否要取消公务员的公车”“官员财产是否要公开”“县级人大代表是否要直选”等等之类,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但恐怕敢这样搞投票的网站要被“反低俗”。我本来已不再想对这个问题再发表什么言论,以为会有懂事理的站出来批驳,没想到却没有,这迫使我再次充当“杂音制造者”。
还是回归来看三鹿问题,把那些旧账都翻出来再晒晒,虽然一些人很不喜欢翻这些帐,还专门删除了很多旧网页。
2008年1月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三鹿集团“新一代婴幼儿配方奶粉研究及其配套技术的创新与集成项目”一举夺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这是代表我国科技发展水平的最高奖项,当时被称为整个中国乳品行业的光荣。在此之前,三鹿奶粉先后获得农业部、内贸部、卫生部等部门“优秀新产品”、“推荐名优产品”、“国际食品博览会金奖”、“全国用户满意产品”、“百佳中国家庭爱用品牌”、“第一批卫生安全食品”等荣誉,以总分第一的成绩率先荣获轻工部“部优产品”称号,是“全国首批重点保护的13个产品之一”,被批准为“绿色食品”;而三鹿集团还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食品行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全国食品工业科技进步优秀企业”、“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全国轻工业十佳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企业500强”、“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中国优秀诚信企业”、“行业首批AAA级以上信用等级企业”、“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等200多项国家级荣誉,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重点支持的企业集团,是中国航天员中心“航天乳饮料及乳粉”的唯一合作伙伴,是全国唯一“航天乳饮料”专业生产企业;“三鹿”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被商务部评为“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曾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突出贡献的儿少工作者”、“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首届中国创业企业家”、“全国优秀女企业家”等100多项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是全国政协委员,是我国第一批获得高级职业经理资格证书的职业经理人,同时担任中国奶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副事长、河北省奶业协会理事长等职务。
如此多荣誉称号,这还不是全部,其中很多对老百姓来说肯定都是第一次听说,我想对很多官员、专家、记者也是如此。我不厌其烦地列出,只是想说明这涉及多少部门、官员和专家,为何没听说他们要承担连带责任,却要代言明星负责。如果有哪家企业获得如此多殊荣,找到谁代言都会觉得这是百分百不会出问题的,难道还要明星比专家、专业部门更有鉴别能力吗?
确实有部分不负责任的明星,在未仔细鉴别企业的情况下就为钱做广告,成了无良企业的帮凶,这应当追究其责任。但在三鹿这样已由权威部门认定的情况下明星代言绝对无任何责任,这是一定要分清的,如果要追究,首先应是那些权威的认定者,不应只会捏软柿子。如果《食品安全法》这样被批准,可以肯定,这绝不是安全食品的开始。

  最后修改于 2014-12-26 20:40    阅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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