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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东周列国》之八--继承

2006-09-25 15:54 阅读(?)评论(0)
 对无产者来说,是无所谓继承的,因前辈没有什么留下,不然就不是无产者了。如果前辈留下债务或卑贱的身份,后来惟恐避之不及,谁也不会抢着去继承,除非脑子有问题。
只有那些有权、有势、有财的人或家庭,才会重视继承,这关系到家族及其利益的保持和延续的大问题。特别对一国之君,决定着这块地方姓什么的严重问题,是家族的大事情。
任何君王都希望这块地方永远都属于自己的家族,特别那些名君。如秦王赢政,一统天下,自认为功高盖过三皇五帝,所以自号皇帝。“朕为始皇帝,后世以数计之,二世、三世,以至于百千万世,传之无穷。”想得很好,实际只到二世即灭。
“立子以嫡,无嫡立长,礼之常也。”这是按周礼的。古代男人可以有许多老婆,但只能有一个正妻,其他都只能做妾,当然还有没名分的。正妻所生的为嫡,其他为庶,地位不同。只有正式的老婆所生才可以立为继承人,只有在正妻没有儿子时,才可以立庶子中的长子,此所谓嫡长制。但并非所有诸侯国都按嫡长制,鲁为周公封地,非常注重礼,所以一直是嫡长制。如鲁文公不喜欢其嫡子,所以取名为恶,但又不得不立为世子。而在齐,姜太公封地,立国时简化礼仪,入乡随俗,所以往往不立正妻,“立子以长”。在楚国,甚至认为“楚国之嗣,利于少,不利于长”,很少立长子。
还有一种立嗣方式是“立子以贤”,这基本是一种公认的最好方式,但却是最没有可操作性的方式,因为谁也说不清什么叫贤、什么叫不贤。宋襄公有“让国之美”,管仲认为其贤,但在与楚成王的对抗中一败涂地,伤重而亡,宋国也被大大削弱,几乎覆灭。楚成王杀兄即位,大会诸侯时却靠武力胁迫,还纳两外甥女于后宫,“真禽兽也”。但其任用子文为令尹,从丹阳迁都到郢,治兵训武,选贤任能,“楚国大治”。人是多方面的,无法通过一件事或几件事就能下断语,历史上对人的评价往往都是所谓“盖棺定论”,属事后诸葛亮。
还有一种事实上的立嗣方式是“立子以宠”。周幽王宠褒姒,所以废太子宜臼,而立褒姒生的儿子伯服。晋献公宠骊姬,欲立其子奚齐,所以杀世子申生,逼走重耳。齐桓公则偏爱儿子昭,立为世子,造成长子无亏争位。而且越是有为的英主,在立嗣问题上往往越独断专行,常常引起混乱。赵武灵王宠吴娃,所以立吴娃生的幼子何,而废太子章,在长子章争位失利后又庇护,造成李兑带兵围沙丘宫,武灵王被饿死。
所以继承的嫡长制或许更多的是约束那些刚愎专断的君王的,然后是阻断其他兄弟的幻想。但在家天下的社会制度下,无论怎样的继承制度都无法保证家族的长盛不衰,也就导致朝代的兴替改换。现代的继承制度则是无论长幼,拥有平等权利,也就不会有所谓争嗣问题,当然也难有集权的大家族的存在,一个大家庭往往随着老者的故去就拆分为许多小家庭。而使国家长盛不衰则必须是共和制。
 
(此贴只以《东周列国志》的内容为依据,未考证历史,那应是有关专家的事)
  最后修改于 2007-12-01 23:50    阅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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