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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东周列国》之十--孝道

2006-09-25 15:55 阅读(?)评论(0)

“为人子者,以从命为孝,弃父之命,即为逆子。”
晋大夫魏犨有一爱妾祖姬,魏犨每次出征,必嘱其子魏颗:“我若战死,你应当为她选择良配另嫁,不要让她失去依靠,我死也瞑目了。”到魏犨病危时,又嘱魏颗:“我非常爱这个女人,一定要用她殉葬,使我九泉下有伴。”说完就死去。魏颗葬其父,并不用祖姬殉葬。魏锜说:“你忘了父亲的临终嘱托了吗?”魏颗说:“父亲平日吩咐必嫁此女,临终时是混乱之言。孝子从治命,不从乱命。”葬事完了,“选择士人而嫁之”。

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那时的人认为人伦是双向的。但不知何时,变成单向的绝对服从。后来儒家推崇的孝道,往往是不考虑父命是否正确和合理,目的就是树立家族的绝对权威,以维持大家族的秩序和集权,并不在乎对与错,而且对错有时确实并非那么容易判断。父可以认定子为逆子而杀之或逐出家族,给了为父者做出格之事的过多权力。
楚平王为太子建聘秦女,大臣费无极以秦女貌美劝平王纳于后宫,只以秦女的婢女送入太子东宫。平王又怕太子建知道此事,迫使建离开郢都,又以太子有谋叛之心欲杀太子,建只得逃往宋国。
齐景公爱幼子荼,不肯立世子,想等荼长成后而立之。景公病重,派国、高二大臣辅还是孩子的荼为君,逐群公子于莱。
因为要孝,许多为子的只能忍气吞声,但往往以死也未必能劝回刚愎自用的父亲的良知。
晋献公私通父武公的妾而生子申生,后立为世子。献公宠骊姬,生奚齐。骊姬有恃无恐,联络大臣,数次在献公面前进谗言诋毁申生,致使献公派人去杀申生。申生以“若出而归罪于君,是恶君也,且彰君父之恶,必见笑于诸侯”,“弃君脱罪,是逃死也,仁不恶君,勇不逃死”,不肯逃走而自杀。更可笑之处在于,甚至不肯向献公指明是骊姬在陷害,“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恐以伤君之心。”愚忠愚孝到这种地步,确实也应该死,不然对晋国也不会好。而申生的庶兄重耳就明白事理得多,先逃到翟,流亡十九年后返国,使晋强盛,成就霸业。不知道儒家怎样评价这种申生的孝和重耳的不孝。
东周时,母亲的地位还比较高,不似后来的三从四德的所谓“夫死从子”。但有时这种孝也会带来大麻烦。
齐顷公”事母至孝,每事求悦其意“,街头巷尾有任何可笑之事,一定形容叙述,博母一笑。晋大夫郤克、鲁上卿季孙行父,卫上卿孙良夫、曹大夫公子首正好一同到齐出使,四人分别是眇、秃、跛、驼。顷公见后,为博母一笑,命在国中选眇、秃、跛、驼各一人,分别为四使节驾车,经过崇台下,顷公让其母萧太夫人在台上观看。齐上卿国佐谏:“朝聘,国之大事,宾主主敬,敬以成礼,不可戏也。”顷公不听。车中两眇、两秃、两跛、两驼行过台下,萧太夫人望见,不觉大笑,左右侍女也掩口失笑,笑声传到外面。四使节听到台上妇女嬉笑声方大悟,被人戏弄,认为受辱,发誓报仇。四人皆权臣,约共同伐齐报仇,第二天不辞而别,回国禀报国君。四国君在各大臣鼓动下共同伐齐,齐顷公几乎成为俘虏。
郑武公有二子,寤生和段,皆姜氏所生。姜氏不喜欢寤生而宠段,屡次向武公称段之贤,欲立为嗣。但武公仍立寤生为世子,后即位为郑庄公。姜氏则要求封段于大邑,庄公只得从命。姜氏则书信联络段夺庄公之位,被庄公查知,击败段,段自杀。庄公因此把姜氏送到颖,立誓“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此为黄泉誓母。颖考叔以“母虽不母,子不可不子”,怀肉谏庄公,迎回姜氏孝养。“国人见庄公母子同归,称庄公之孝。”
嫪毐私通秦太后并生二私生子,后事泄,拿太后的玺召宫中卫卒进攻秦王,被击败。秦王赢政杀二私生子,车裂嫪毐。因太后用玺助逆,被囚禁。大夫陈忠以“天下无无母之子,宜迎归以尽孝道”谏秦王,被杀。后仍有人以太后之事谏秦王,共杀二十七人。后茅焦以存亡之计谏秦王,秦王亲自发驾往迎太后。
古人以父母给予生命,似乎也有权随时收回,所以母联络人杀子不认为有多大问题,而因此子不奉养就成为大罪。现代社会,人一出生就有生命权,父母都无权剥夺。未成年前父母一般为监护人,只有监护权,如果有虐待或其他危害被监护人的行为,可能会被剥夺监护权,也可能意味着父母与子女关系的终结。子女成年后,有独立的权利,可以不听从父母的命令,父母与子女关系更多依靠亲情维持。子女对父母有依赖则可能会更听从父母,如果子女已经有独立的社会生存力,可能会不靠父母也不需要请示父母。子女有赡养的义务,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如果父母损害子女利益,甚至危害到生命安全,亲情已断,子女也有理由不负担赡养义务。那种子女无条件服从的时代已经不复存在了。如果还有任何脑子里有太多高粱花子的人希望回到遥远的古代去回归所谓孝道,开历史倒车,只会可耻得失败,为世人所耻笑,所抛弃。
(此贴只以《东周列国志》的内容为依据,未考证历史,那应是有关专家的事)

  最后修改于 2007-12-01 23:50    阅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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