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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只能以玩为主,任时光在玩乐中流逝

答“散打”的谩骂与威胁

2008-06-18 00:09 阅读(?)评论(0)
我个人有几处博客,也偶尔写些博文,还也有时去其他博友的空间看看,一是看看他人写些什么以便学习借鉴,二是属礼尚往来的意思以提高自己的点击量,当然,有不同看法也会写出,但一般都能获得礼貌对待,看来君子还是大多数,我当然也要做君子。谩骂遇到过,多数匿名,对不敢留名的谩骂也就删掉了,不当回事,但第一次遇到了留名的谩骂和威胁,留名是人民网博客的散打,真是佩服,因为印象深刻,也就要写些什么。
这次是惹来的事,也算“罪有应得”,我不记得当时发表评论的具体内容了,好像是一篇谴责一些企业或富豪捐款太少的贴子,我看后认为不妥,就写下当时的看法,为写此篇,再去“散打”的博客上找原文,竟没有找到,很是遗憾。但通过“散打”的激烈留言,还能知道一些内容(把内容类似的四个留言合在一起):自不量力。这是你的一派胡言:“逼捐就不是捐款了,是摊派了,那么你认为按多少百分比摊派合适???...”谁在“逼捐”?你被“逼捐”了吗?你是按什么比例被“逼捐”的?假如你说不出来,你就是在造谣!看照片,年龄已是不小了,所以,我劝你少惹事生非,少惹祸上身,自不量力的东东。你根本没有任何权力跑到别人那里去责问别人,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
看完以后,感慨良多,受到这样公开的攻击和威胁还是第一次,虽然以前的十年,被暴打已记不清几次,处处被跟踪、监视和滋扰,威胁也还都是藏着掖着的,只能暗示而不敢明示,算有些廉耻,还没到如此张扬的地步。如果是十年前,也就退缩了,逃避了,那是那时的处事原则,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要正面冲突,隐忍一下或许就过去了,因为遇到的皆是君子,对方往往也会退让一步,各自也就相安无事了。但自从在联通遇到流氓,就不再是这样了,你退一步,他认为你好欺负,会进一步,来逼迫你,冲突也就难免了。但最后看到寡不敌众,还是决定离开,离开是非之地,以为就此了结了,没想到遇到了更进一步的逼迫,半年都没有工作,只好背井离乡到陌生的地方去。本想到中国最开放的珠三角找工作,没想到也已是他人的势力范围,再半年多没有工作,只得去西部那些耳熟但一直无缘认识的地方去旅游,避过这个风头。开始还算顺利,但在云南景洪就有了第一次露宿街头,还是在边防部队门外,因为被边防和交通部门联合搞走行李(背后是谁就不清楚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相关政府部门来解决,最后总算拿回,使预计的西双版纳之行成为噩梦;以为过去了,继续行程,没想到第二次更厉害,在云南瑞丽的诡异的中午而空无一人的中心街道上被流氓追逐数百米,然后被抢劫,到后来被公安部授予模范典型的银河派出所报警,根本不调查,只是敷衍,最后只能在派出所门口露宿街头四天四夜(至少),然后被模范警官们送往昆明,仍是没有办法,又在昆明的收容遣送站度过难熬的九天八夜,被暴打,被侮辱,后来被准许出来,找家乡的企业也不肯帮忙,似乎一直被监控,后来不知是那些人良心发现还是觉得这次折磨得足够使服帖了,在银行支出了路费,返回家乡。经过了云南的噩梦之旅,感受到什么是暗无天日,也真正认识到那些可以一手遮天、让我做乞丐的威胁原来不虚,认识到学校中描绘的那样美好的社会完全是在欺骗,但这不但没使我屈服,反而加强了我的反抗和对立,如果我这次屈服了,以后他们就可以任意奴役我,那样的奴隶式的生活生不如死,如同加入黑社会,我也不认为有任何一个价值观正确的人能忍受这样的生活,对抗是为了我的未来,也是为所有人的未来,不能成为被征服的成功模式被推广开来。于是继续南下,一次又一次,不在乎几乎所有媒体、所有电视栏目和主持人、所有名人对我进行的攻击,不在乎哪位高级领导讲话来暗示,不再在乎任何金钱和时光的损失,因为认识到人的生活、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才是我真正需要的,这是我认知中的普世价值,正是这种经历使我认识到普世价值是最有价值的,没有普世价值的其他都没多少意义,时常想起那首叶挺的诗“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以后的几年间,又在广州露宿街头,在河北、广州、深圳、杭州被殴打,河北是在从西柏坡返平山的路上,而平山的公安局长找来那人却不处理,那人在公安局自然地与熟人打着招呼,真见到了警匪一家。十年间,后来几年虽然几次有过临时工作,但工作中一直受到滋扰和阻碍,没有正常的工作环境,有人不想让做成事,而要的是搞一些其他事情,而且刻意压低工资,作为有十多年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高物价高工资的珠三角却只能拿一、两千元钱,只相当于技工或内地工资,也难怪一直主流宣传是本科生不如技校生,但真想拿那些人来压制我,他们行吗?到底谁不自量力、不知天高地厚,事实已经证明一切,我已不屑说什么了,轻蔑背后参与和指挥的所有人,如果他们还算人的话,都是下三滥级的,十年过去了还没搞清自己已成为什么东西了,哈哈。因为都是这样的,所以干不了多久就不得不换工作,最短的一地只工作一周,最长不过半年,常常半年半年没有工作,十年间总工作时间不超过三分之一。当然现在仍是没有工作,不然不会有这么多时间写那些博客,快5个月了,估计今年工作时间也不会超过半年,不过不用担心,目前的现金足以支撑到明年,我有这个准备,曾有最长两年半没有工作的经历,还有什么可怕的,我还正计划着秋天的两月西部游那。
有了这样的经历,心理承受力很强,都不怕死了,还怕什么,所谓“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当然也不会无谓去死,目前活得还很滋润,需要减肥,虽然也常会与被派到近旁的监视狗对骂(这是些欠骂的,当然要骂),绝不要担心会自我毁灭,这方面我还是怕死的,哈哈。对于散打的留言,我的答复是:“有理不在声高,希望有涵养些,不要对有不同意见的就谩骂,这是自我诋毁。既然写在博客中,就不是私人的,就是在发表自己的见解,别人就有权说出不同的意见,作为受到教育的现代人,应有正确的态度对待不同意见,以理服人,不要那么狭隘,总沉迷于个人主观看法,别人说不得。”希望他敢于留下网名,也敢留下我的留言,虽然我不知他有什么背景,也不在乎他有什么背景,这些于我如浮云。
对于捐款,我还是希望要自愿,不喜欢那种以某某捐出大部分资产作为捐款标准,那并不是社会的常态,也不应当是常态,可以颂扬那种道德高尚者,但不应强求普通人都这样。我更希望捐款成为小康以上民众的可持续性常态,不鼓励贫困者或无收入者捐款,甚至希望推行一种5%捐款,即捐款数额不超过收入的5%,甚至不到1%,即不会明显影响捐款人的生活水准,但可以月月有、年年有,对个人无损而对他人有大利,这才是捐款的真正本意,有长久的持续性。当然,捐款人应是社会的受益人,这才用捐款来回馈社会,使社会更和谐。如果一个国家和社会不能给一个人以应得的、法律保障的权利,甚至损害公民权利,也不应要求这人捐款,权利保护和捐款应是一种良好互动。
  最后修改于 2008-06-20 16:47    阅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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