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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东周列国》之七--强臣

2006-09-25 15:53 阅读(?)评论(0)

东周初期,大臣的势力不强,各种事件几乎都围绕着国君转。后来一些大臣因功而受赏,开始是升官进爵,然后是赐以粟帛,食采邑。
齐桓公与管夷吾“连语三日三夜,字字相投,全不知倦,拜管夷吾为相,赐以国中市租一年”。管仲有采邑,名曰小谷。后来“夺大夫伯氏之骈邑三百户,以益其封”。管仲卒,“生前采邑悉与其子,令世为大夫。”晋献公率领大夫赵夙、毕万攻耿、霍、魏三国,灭之。以耿赐赵夙,魏赐毕万为采邑。陈厉公儿子公子完因内乱逃到齐,齐桓公拜为工正,使食采邑于田,为田氏之祖。鲁季友扶僖公,立为上相,赐费邑为采地,后加封汶阳之田,为季孙氏。孟孙氏食采邑于成,叔孙氏食采邑于郈。晋里克、平郑父杀公子奚齐、卓子,迎公子夷吾即位,夷吾“许里克汾阳之田百万,许平郑父负葵之田七十万,皆以书契而缄之”。(后反悔,未给,并杀里克、平郑父。)
当时作官,是没有多少工资发的,君王的赏赐也并非常有,而一个家庭的日常开销是不可少的。一般是划一个地方给大臣,大臣及家庭的吃穿用等费用全来自那里的田租税收等,称为采邑。大臣成为领主,往往会派亲信家臣去经营管理,采邑往往会被家族继承。如果一个大家族几代人都做高官,采邑就一直为家族掌握,往往成为家族的私有,成为国中之国,类似一种分封。大家族会拥有许多土地,管理很多人口,势力强大,掌握的家丁甚至可以对抗君王的军队,成为强臣。
如果君王强势,看到一些家族太强,就会想法削弱家族势力,收回部分采邑。如楚子文为令尹,“凡百官采邑,皆以半纳还公家”。晋厉公以郤氏族大势重,派人刺杀郤氏三大夫。晋平公因栾氏势大,逐其子孙。晋顷公杀祁盈、羊舌食我,尽灭二族。这种杀戮、驱逐、灭族,伴随着采邑的收回和重新划分。有时,位高权重的大臣在位时会得到不少采邑,而如果去世,后来的大臣会看着眼红,可能会向君王进谗言,治其罪,夺其田。楚令尹孙叔敖病危,嘱其子孙,“若封汝以大邑,汝当固辞,可以寝丘为请,此地瘠薄,非人所欲,庶几可延后世之禄耳。”
到了东周中后期,在一些诸侯国中,强臣为争权夺利互相倾扎,君王已无法控制。在晋国:士榖、梁益耳、箕郑父等派人刺杀先克,赵盾杀士榖等五大臣。后来智、赵、魏、韩、范、中行六卿树党争权,逐范、中行氏,成四族专权。晋出公不能忍受,乞兵齐鲁讨伐,四卿反伐出公,出公逃齐,立哀公。智氏想一家专权,命三家献地,赵氏不从,智氏挟持魏、韩攻赵氏,赵氏反而联合魏、韩灭智氏,将智氏食邑均分,“无一民一土入公家”。接着,只以绛州、曲沃二邑为晋侯俸食,余地皆三分,晋侯反而往三家朝见,君臣之分倒置。
在齐国:崔杼独秉朝政,庆封阴怀嫉忌,借崔氏立嗣之争灭崔族。卢浦祭杀庆舍,尽灭庆氏党。陈无宇、鲍国与高疆、栾施四族率甲对攻。后陈氏欲篡齐国,因几个家族势大,命国书、公孙挥等率齐师对抗强吴,大败,齐多位重臣战死,相应家族受到重创,借刀杀人之计。陈氏又攻阚止,灭其党,渐除鲍、高、晏、国诸家及公族势力。
在鲁国:鲁昭公时,季、孟、叔三家已三分鲁国,“各用家臣为政,鲁君不复有公臣”。
同样是强臣主政的诸侯国,以后发展却有不同。周威烈王时期,赵、魏、韩向周王献金帛土产,列为诸侯,废晋侯为庶人,迁于屯留,复分余地。此为三分晋国,一般认为是春秋与战国时代的分界线。赵、魏、韩列为战国七雄,成为一时的强国。齐国田氏,使其兄弟宗人尽为齐都邑大夫,与三晋通好,迁齐康公于海上,以一城给其食,由魏侯转请于周,列为诸侯。齐初为姜太公封地,为吕氏,这以后就变为田氏,也为战国七雄之一,成为最后被秦灭亡的诸侯国。鲁则在齐、魏、楚等周边国家的侵扰下很快削弱,未能列入战国时期的强国之列,反而被在秦进攻下东迁的楚所灭亡。

(此贴只以《东周列国志》的内容为依据,未考证历史,那应是有关专家的事)

  最后修改于 2007-12-01 23:51    阅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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